通报!贵州一地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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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玉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罗宁酒驾问题。2022 年 3 月 9 日,罗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71mg/100ml,被给予罚款 1000 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2 年 6 月,罗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
2. 江口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姜茂文醉驾问题。2022 年 2 月 10 日,姜茂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146mg/100ml,被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 3000 元。2022 年 5 月,姜茂文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
3. 玉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陈绍军醉驾问题。2022 年 2 月 25 日,陈绍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129.66mg/100mL,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玉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。2022 年 4 月,陈绍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二级科员。

4. 松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伟酒驾问题。2022 年 2 月 25 日,杨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20mg/100ml,被给予罚款 1000 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2 年 5 月,杨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5. 万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杨长干酒驾问题。2022 年 2 月 25 日,杨长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62mg/100ml,被给予罚款 1000 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2 年 6 月,杨长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来源:铜仁市纪委监委网站   实习编辑:刘雨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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